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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祖航空站

局長信箱&局長飛安信箱

一、目的:

為暢通飛安資訊管道,借重民航相關從業人員專業,發掘飛安潛在危險因子,提昇飛航安全。

二、對象:

民航相關從業人員。

三、內容:

任何有礙飛航安全之事件、情事,或對飛航安全之建議事項。

四、運作方式:

詳載事件時間、地點、經過、建議改進事項、填報人聯絡電話;可以下列方式擲回:

1.郵遞:寄回「台北郵政四五∣九六號信箱」(本信箱專用)。
2.傳真:(0二)二三四九六0三七(本信箱專用)。

另備制式之「局長飛安信箱」回函放置於各航空公司、航空站、飛航服務總台等單位供索取。

五、局長飛安信箱處理方式:

1.郵政專用信箱及「局長飛安信箱」僅由局長或指定之專人開啟。
2.對填報人之個人資料予以保密,並於處理後銷毀原始報告。
3.對局長飛安信箱所通報之內容事項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均不處分。
4.局長飛安信箱定期分析彙整,提報本局飛航安全諮詢委員會檢討,必要時發佈飛安公告。
5.未具名或攻訐性黑函將不予處理。